7月31日,甘肅省市場監管局發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茶葉及相關制品、食糖、水果制品、調味品、飲料5類食品及相關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檢。本次共抽檢食品樣品698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82批次,不合格樣品16批次。
10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瓜州縣新西部天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甘肅省大鵬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甘草杏(生產日期:2020-1-18),瓜州縣新西部天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甘肅省大鵬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甘草杏(生產日期:2020-1-13),菌落總數超標;
標稱甘肅凱泉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2020-4-12),標稱白銀有色動力有限公司生產的有色新動力純凈水(生產日期:2020-4-20),標稱白銀鑫鑫誠德來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2020-4-20),靖遠永泉純凈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靖遠雪山泉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雪山泉微微甜(生產日期:2020-4-21),標稱隴南市萬象神泉飲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萬象神泉飲用山泉水(生產日期:2020-4-23),標稱隴南市萬象神泉飲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萬象神泉飲用山泉水(生產日期:2020-4-24),標稱天水沁源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沁源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2020-4-26),標稱慶城縣潤泉純凈水廠生產的潤泉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2020-4-27),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規定,包裝飲用水中的銅綠假單胞菌5次檢測結果均為不得檢出。包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部分企業對環境衛生監管不到位,工作人員操作不夠規范,生產過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3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標稱臨夏縣金世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制老冰糖(生產日期:2020-4-15),還原糖分不合格;
標稱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建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尚品雞精(生產日期:2020-4-16),標稱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建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三倍鮮雞精(生產日期:2020-3-5),谷氨酸鈉不合格。
谷氨酸鈉是雞精調味料的主要成分,它具有特殊的鮮味,主要用于食品、菜肴的增鮮,主要反映了雞精調味料的品質質量。SB/T 10371-2003《雞精調味料》中規定產品中谷氨酸鈉含量≥35.0g/100g。谷氨酸鈉不達標主要影響雞精調味料的品質。
食糖的質量指標之一,反映了食糖中還原糖的含量。還原糖分高的食糖易吸潮,易滋生微生物,導致變質,不利于保存。還原糖分超標與生產工藝、運輸儲存環境等密切相關。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3批次食品檢出不合格,分別為文縣澤春茶莊銷售的標稱甘肅省文縣御澤春茶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龍井綠茶(生產日期:2020-4-19),水胺硫磷超標;標稱成縣益露純凈水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益露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2020-4-19)、益露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2020-4-21),耗氧量(以O2計)不合格。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蘭州市、白銀市、天水市、隴南市、慶陽市、臨夏州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隴南市、酒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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